我父亲与别人发生交通事故,经过县法院一审原告胜诉,对方不服,上诉到市中级法院,市中级法院经过终审原告依然胜诉。但是被告一直不履行法院判决。于是原告申请了法院强制执行。但是法院在执行中只执行了被告一人的,而不执行被告妻子的,请问是不是这样?法院可不可以执行他妻子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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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不受理的情况是:
1、申请的材料不全面;
2、超过了2年的受理的实效。除此之外,应当受理。对于第1条,补充好材料即可;对于第2条,需要有
证据证明没有超过2年的时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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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债务追讨诉讼:
1、
诉讼时效: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已权益时起两年内向法院起诉。
2、起诉的法院:应向被告(欠款人)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3、证据的收集
4、如果你胜诉,法院会依法执行,如果他没有现金还款,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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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