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离婚可是怕孩子跟了男方,结婚7年,大女儿满月后我就搬出来住了,孩子的爸爸也长年不太来,和他的父母兄弟长期住在一起,他也偶尔到外地去打工,?大女儿一岁零一个月时我生了老二,觉得他会好点,他有点重男轻女,老二是男孩,他也慢慢的不到外地打工了,可还是不来和我们住在一起,这六年来两个孩子都是由我一个人照看,他只给生活费,有事为了钱就会吵架,也和我动过好多次了,每次给钱多事我要了才给,20,30,50,100,孩子知道两岁多才知道爸爸和叔叔的区别,到现在为止和孩子没什么感情,而且他家里的哥哥也离婚了,孩子是有他妈妈带的,他哥哥又找了一个女朋友也长期在城里住很少回去看孩子,看着可怜,我不想我的孩子也那么可怜,可是他长期不和我们母子生活在一起,我一个人看孩子有没有钱他不给生活费我们就会吵架,过一段时间他要是来我们这了,就问问钱花哪去了,就会打我和孩子,我该怎么办谢谢

离婚
2019-07-15 10:33:5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时,人民法院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 离婚有两条途径,法院诉讼离婚和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两种。关于协议离婚,
    《婚姻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婚姻法》第31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