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为打架,我去了警察局,一起签署了调解协议。第二天,我去医院检查,发现我的病情很严重。我该怎么办!调解协议说,没有额外的法律责任。我该怎么办?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5-20 11:4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打架致伤,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调解必须坚持自愿原则,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达成协议。如果当事人一方不愿意调解,不能强行调解。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你好,打架可以报警,造成伤害的赔偿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属于民事纠纷。如果造成他人轻微伤,属于治安案件,可以对打人者进行罚款、拘留。如果造成他人轻伤,属于刑事案件,可以对打人者追究刑事责任。
  • 你好,视案情认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