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公司签了三个月的试用期。现在已经过期了。公司通知我延长试用期。我不同意。公司想终止与我的合同。这合法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5-21 10:38: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试用期结束用人单位延长试用期的,劳动者应当首先与公司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向当地仲裁委进行申诉,如不满意仲裁结果应当在15日内向法院起诉。试用期约定之后不得延长试用期。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据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除开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况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 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因此您在试用期也应当签订劳动合同,您可依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向公司提出补签劳动合同,维护您试用期劳动中的正当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