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提前三个月提交离职申请是否属于不合理条款?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5-21 16:2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提前三个月提交离职申请不合理。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非试用期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提前三个月属于霸王条款,劳动者可不遵守。
  • 提前三个月提交离职申请不合理,处理方式一是与单位协商,要求按照法律规定执行;二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寻求法律支持。选择哪种方式取决于与单位的沟通情况和自身的实际情况。
  • 不合理。处理方式:1. 试用期提前三日,非试用期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2. 如单位不同意,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3. 保留相关证据,以备可能的法律纠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