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家人住院期间,陪护在医院走廊滑倒,因为地上有水,腰部骨折。我想问一下医院是否要赔偿所有住院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5-22 10:0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医院陪护费赔偿如下:如果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上一年度职工的年平均工资来计算赔偿的金额。赔偿的费用还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二)误工费。(三)住院伙食补助费。(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六)残疾用具费。(七)丧葬费。(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九)交通费。(十)住宿费。(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第五十一条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住院费包含在医疗费中,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进行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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