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已经完成了七天的试用期,他们的试用期工资是每月4000元,每天按50元结算我能否向他们投诉?

讨薪
2024-05-22 10:14: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试用期辞职用人单位不给工资可以向当地劳动局投诉,经劳动局通知后仍不支付的可以报警,控告老板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试用期工资应以法定货币支付,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投诉。或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投诉。《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劳动者可以直接向劳动局监管部门投诉,或者拨打12333热线投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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