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别墅小区收物业费2.8元/米,但是服务没有达到一级标准,业主和物业沟通多次,要求降低价格,提高服务标准,但是物业服务一直没有达到相应标准。导致业主对物业不信任,拒绝交费。致使物业通过法院起诉业主缴纳物业费。请问律师:物业起诉业主是否合法?业主如何应对保护自己利益?业主如何能辞退物业?

2019-07-15 11:19:0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业主与物业公司的关系是合同关系,在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业主有权拒绝支付物业管理费用,并有权提出赔偿请求。但在实践中,如因物业服务不到位而提起诉讼,需要准备非常充足的证据资料,否则业主败诉的可能性非常高。
    所以,要是你们有好几个业主都受有损失的,那么建议可以及时找个专业律师介入维权。
  • 在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及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除法律或事实上不能履行、强制履行费用过高等情形外,对方仍可要求继续履行。本案中对方作为房屋出售方,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交付相关证件材料并按时交付房屋的义务,很明显,此义务为非金钱义务,你选择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此举符合法律规定,在对方存在继续履行的条件时,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也可以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或者支付违约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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