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收到客人的私人物品,已归还客人,客人不追究,公司说影响公司的声誉被开除,扣除一个月的工资合适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5-24 10:32: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公司开除能拿到工资的,但是如果是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或者触犯刑法的,公司是可以从工资中扣除一部分作为赔偿的。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正当理由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劳动者是没有经济补偿或者赔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你好,建议双方积极沟通协商,根据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 你好,这个需要看其行为是否严重违反单位的用工规定及该行为给单位造成的损失后果,如果不严重,则涉嫌非法解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