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工作是服务员,签了半年合同,现在可以辞职一个月吗?如何辞职不承担法律责任,辞职不承担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5-24 10:42: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原则上是不可以辞职的,但是如果劳动者能够赔偿违约金或者单位有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辞职。相关条例有明确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 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