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去申请暑期工作。老板说试用期是三天。如果我不满意,我三天不付工资。如果我满意,我一个月后一起计算工资。这合法吗

讨薪
2024-05-27 14:2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打工试用期三天不给钱不合理也不合法。试用期有工资。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 可以到劳动监察投诉
  • 您好吗,申请劳动仲裁索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