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六月份买的房子已经交了首付了还不能办房产证吗?

2019-07-16 07:47:2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屋买卖中,不能办放房产证,购房者便无法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对于房屋所有权证的问题,建议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就做出明确约定,比如约定房屋的所有权在房产证办理完毕后发生转移,或者约定办理完毕房屋所有权证的时限,如270天,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办理完毕,那么给开发商一定的宽限期,但宽限期内开发商应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以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
    如果在宽限期内仍不能办理完毕,那么购房者可以选择退房,并要求开发商承担总房价款一定比例的违约金
  • 因拆迁安置房是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对被拆迁户进行的安置补偿,故凡是通过正规拆迁程序,由取得拆迁许可证的开发商开发建造的安置房屋,被安置人将来都能取得房屋的产权证,只是相对要经过更长的时间才能取得房产证。
    实践中,开发商为了实现盈利目的,在安置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往往会超过安置所需房屋数量,并在交纳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下将剩余房屋对外出售,则该部分房屋严格来讲,已不再属于拆迁安置房的范畴之内,而是与普通商品房一样可以直接对外出售,上市进行交易。
  • 小产权房不能办理房产证。
    1、小产权房是占用集体土地搞建设,并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销售的商品住宅,国家对这个问题有明确的规定。城镇居民不得购买农村的宅基地建房,也不可以购买小产权房。
    2、小产权房产没有国家颁发的房产证,无论是村委会还是乡政府颁发的产权证都属于无效证件,在法律上不予承认。由于小产权住房没有国家认可的房产证明,所以不具备过户的权利。
    3、如果遇到政府或合法开发商征用小产权房产占地的情况时,小产权房主只能得到很少或无法得到相关的补偿。因为该小产权占有的土地属于当地村委会或乡政府,补偿款会直接划给当地村委会或乡政府。
  •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权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
    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且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的,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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