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5月3号入职,2个月试用期到了7月2号填了转正申请表,后来7月14号提出8月份要离职,7月20号写了离职单。现在算工资,他们说我不是正式员工,只能按试用期给我算工资,因为之前那个转正表他们一直放着,老板一直没签字,后来我7月14号说要离职,老板等到7月29号在转正申请单上写我不能转正。在7月3号到7月14号之间,他们没告知我老板还没签字,没告知我还不算转正的员工,等8月份离职走的时候才说我不是正式员工,要按试用期的工资算。我做了3个月多,现在说全部只能按试用期工资算,2个月后的不能按正式员工算,我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7-16 10:07: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企业招聘员工后,为了考察员工的实际工作能力、工作态度、为人处世情况而往往会给予一定的试用期(一般从几天到三个月不等)。通过这个试用期来考察一个员工的综合能力,看其能否适应这份工作以及将来的发展潜力。
    而被公司录用后,公司会与之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这时你就是一个正式员工了。

  • 1、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和职工都要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职工应当缴费的社会保险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
    2、社会保险是依照法律规定必须强制缴纳的,用人单位和职工没有选择权。这种情况下,职工所应当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在发放工资时代扣代缴。
    3、除上述社会保险费用外,其他商业保险,职工有权选择不缴纳。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强制扣发工资是违法的。可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处理。
  • 试用期不给工资,可以申请仲裁吗
    对于新职员在试用期间,公司就不给工资的,职员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权益的。按规定,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此时双方形成劳动合同关系,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工资,如果试用期不给工资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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