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有过工作经验的人来说都知道,在成为正式员工之前,一般都会有一个试用期,是双方考虑的一个重要时期。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试用期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未签订劳动合同企业有哪些风险?签订劳动合同的作用是什么?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按照劳动法的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也应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是对劳动者的保护,试用期也是劳动合同的一部份,也是合同年限的一部份。
所以公司还是比较规范的,但是签订的时候要注意的是:
1、合同中对试用期的一些规定;一般来讲双方都是可以随时解除合同的。
2、试用期的时间与合同年限之间的关系:
合同年限为半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天;
合同年限为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
合同年限为三年的以内的,试用期不昨超过3个月;
合同年限超过三年的,试用期可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也就是说,最长的试用期为6个月,但是要签3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才行)
3、试用期的福利待遇:
基本的保险,三金是要劳动者一入职用人单位就要承担的,而不论是否为试用期。
1、未签的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2、单位终止或者解除(辞退员工)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3、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辞退员工)造成员工失业的,可能需要赔偿失业损失;
4、员工可以随时,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者赔偿;
5、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辞退员工;
6、不签劳动合同不利于单位保护商业秘密;
7、不签劳动合同造成员工损失的,单位要承担赔偿责任;
8、用人单位可能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
所谓劳动合同就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经过平等协商所达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承诺。 一般情形是甲方(聘方)提出建议或初始文本,经乙方(聘员)表示同意认可。 如不签订劳动合同我们的权益受到侵犯,就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 劳动合同的形式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完成的工作期限三种形式。 劳动合同书是双方行为的准则,一经签署就产生了法律效力。 法律保护双方的合理合法权益,同时也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不能单方面的随意变动。 订约双方在正常情况下依约行事,有利于顺利实现各自的权益,为事业的开拓发展齐心协力地工作,依约行事、利益均沾、违法肇事、双方受损。 所以定约双方都应维护合同书的严肃性,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
根据以上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可知,试用期需要签订劳动合同,这是对劳动者的保护,试用期也是劳动合同的一部份。希望上文的的内容会有所帮助。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我们的律师会对于疑问进行专业的咨询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