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方提前挑衅,先打人,拿着凶器。我还造成了轻伤和重伤。我属于正当防卫吗?我应该负责吗?对方提前挑衅,先打人,拿着凶器。我还造成了轻伤和重伤。我属于正当防卫吗?我应该负责防卫吗?我应该负责吗?

刑事辩护
2024-06-02 10:1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打架对方先动手责任认定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看看是否属于正当防卫,属于正当防卫的情形,其当事人不用承担责任;对于不属于正当防卫的情形,其当事人是需要根据造成受害者轻微伤还是轻伤以上的情形,承担相应的治安处罚或者是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要看实际情节确定的
  • 你好,对方轻伤,报警了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