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伤鉴定后,何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有期限吗?

工伤索赔
2024-06-02 11:4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职工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有期限吗1、职工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有期限。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二、申请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材料是什么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1、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2、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 认定工伤后,做劳动能力鉴定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因此,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需等到伤情稳定后,在此法律没有给出具体期限,伤情稳定后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利于进行赔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