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物业管理不善被赶走,欠半年的物业费可以不交吗?

业主维权
2024-06-02 11:4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以下几种情况可以不交物业管理费:1、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物业费是由开发商缴纳;2、将房屋出租,租赁合同中注明了物业费有租住户缴纳的;3、物业公司未履行合同的服务责任的,全体业主可以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4、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5、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6、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7、物业公司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8、物业公司不经业主许可自行增加的收费项目。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 这个需要根据双方的买卖合同约定处理
  • 投诉索赔物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