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假如我签了劳动合同,没有缴纳社会保险,我能辞职并要求赔偿吗?

社会保险
2024-06-02 14:5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有签合同没有保险离职后,可以要求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若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每月支付二倍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有权到当地社保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因政策原因无法补缴的,可以要求单位承担赔偿损失。
  • 首先,社保方面,可以要求单位补缴;还可以此为由提出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其次,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双倍工资。请及时委托专业律师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