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朋友打架了。我去帮忙,被刀刺伤了。另一名受害者(打电话给其他人)支付了10000英镑的医疗费用,我再也没有见过任何人。几天后开庭。据说这是民事附带的刑事案件。民政可以要求多少赔偿?

刑事附带民事
2024-06-04 14:3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要赔。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对于侵犯人身权的赔偿和侵犯财产权的赔偿,一般受害方可以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包括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的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的物质损失。至于具体的赔偿数额,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来决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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