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伤者是71岁的老人 保险公司不与理赔误工费 伤者不同意也不结案 怎么办

保险赔偿
2019-07-17 03:45: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们需要知道保险的两个基本功能,一是分散风险;二是损失补偿。没有风险的分散,就不可能有损失的补偿;分散风险是前提,补偿损失是分散风险的目的。
    通常在财产险领域,赔付金额不能超过保险标的物的价值,靠摔个自家电视机骗保成富翁还是很困难的。
    健康保险中的费用补偿型医疗险也是以实际医疗支出额为限的,参照损失补偿原则,即保险金不能超过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因此,即便在多家险企投保医疗保险,也只能依次理赔,获赔总额不会超过实际医疗支出。

    此外,监管对涵盖未成年人身故责任的保险产品也有相关限制,买了多家公司多份保险,保额超过监管限制的,理赔时以监管限额为限。这点,做父母的需要了解。
    除搭乘飞机意外伤害、自然灾害相关责任的保险金额不做限制,其他涉及未成年人死亡身故的保额限制如下:
    (1)对于被保险人不满10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
    (2)对于被保险人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
    而对于一般的人寿保险、重大疾病保险,只要投保时如实履行告知义务,在保险公司的承保范围之内,发生保险事故时,多份保险是可以按合同约定保额赔付的。

    对于意外险,其中的意外医疗责任的赔付也是以发生额为限,意外身故或意外住院津贴是可以多份按合同约定保额赔付的。 当然,一个收入普通的客户投保时,明明身上有了200万保额的意外险,还要在其他家公司投保上千万保额的意外险,这个可能目的就不纯了,有可能会引发保险公司的拒保。

  • 一、已经被认定为工伤,单位和工伤保险会按照如下项目向受害职工支付费用:
      
    1、企业会给其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等级伤残每月的伤残津贴。除此,若之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还会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工伤保险基金会支付如下费用: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
    (三)交通食宿费用;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的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七)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有关工伤的各个费用报销问题:
      
    1、受伤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之后,该员工治疗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工伤全额报销的。
      
    2、员工家属要求的护理费,护理人的与误工工资是同为一个费用的,支付其中一个即可,而且只是针对住院治疗期间的,出院后不用再支付的。
      
    3、交通费按合理的情况进行支付即可,住院伙食费工伤保险可以报销的,如果用人单位支付之后,报销出来后,这个钱要返还给用人单位的。
      
    4、工伤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支付是法律规定的,医疗费用工伤保险全部报销的。
      
    5、如果伤情严重将致残的,可以去申请工伤伤残鉴定的,如果评上了伤残,可以获得伤残补助金,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和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
  • 交通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需要根据其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通常来说,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包括:
    1、医疗费:在公费医疗范围内,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20年。  
    6、残疾用品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8、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10年。对不满16周岁的,年龄每小1岁减少1年;对7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最低均不少于5年。  
    9、被抚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人抚养到16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20年。  
    10、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11、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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