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一下我们个人和企业交的养老保险退休后有区别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7-17 09:56: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国家现行的社保养老制度,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是由三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其中基础养老金是指退休后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20%;个人账户养老金是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余额除以120。
    过渡性养老金则需要根据每个人不同情况单独计算,比较复杂,费用也比较少,此处忽略不计。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目前企业缴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确定,少数省、自治区、直辖市离退休人数较多,养老保险负担较重,确实需要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的,需要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的批准。
  • 退休人员不具有法定劳动者资格,用工单位聘用的,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规调整,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不能申请工伤认定。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的,由雇佣单位按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但本人具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赔偿责任。
    但根据人社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二)》(人社部发〔2016〕29号)第二条规定,其中缴纳了工伤保险费的,可以进行工伤认定,享受 工伤保险待遇。
  •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养老保险交费必须连续交满15年以上且到退休年龄。这里面有两个条件缺一不可,就是连续15年和退休年龄。如果交够了15年而没到退休年龄就停止交费,是不可以享受的;如果到了退休年龄而交费不足15年的,同样也不享受。  问题:  1,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需缴纳多少年?  2,间隔1年或2年再接着缴纳对将来领取养老金是否有影响?  3,“累计缴费年限”是何意思?  回答:  
    一、国家规定,养老保险交费必须连续交满15年以上且到退休年龄。这里面有两个条件缺一不可,就是连续15年和退休年龄。如果交够了15年而没到退休年龄就停止交费,是不可以享受的;如果到了退休年龄而交费不足15年的,同样也不享受。很多人对此理解有误,认为只要交够15年就可以领取养老金,绝对是错误的。  二。按规定来讲,必须连续交费才有效。但目前管理比较松。如果有一年或两年不交费,还可以补交。主要是为了扩大享受养老保险人群的面。  
    三、累计交费年限是指,从交费日起至退休年龄的交费期限。由于我国实行养老制度较晚,因此还有一个视同交费年龄的问题,即在92年之前在国有企业参加工作的人员,92年之前参加工作的年限视为交费年限,和92年之后的交费年龄一并计算。同时对于个人帐户的资金,也视同增加。如92年之前的工龄为10年,92年之后的工龄为20年。假如92年之后个人帐户余额为2万元,由92年之前的帐户视同为1万元,在计算养老金时按3万元计算。(但你中途退保时按2万元计算)
  •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所谓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企业养老保险待遇如下:  
    1.缴费年限:  参保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1)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的;  
    (2)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6月30日前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  
    (3)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7月1日后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4)1998年6月30日前应参加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998年7月1日以后办理参保补缴手续,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2.按月领取:  A.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B.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C.以上两项A+B之和为每月领取额。  
    3.基本养老金每年7月根据全省统一公布的方案实施年度调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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