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关于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所面临的普遍问题

工伤索赔
2024-06-12 08:0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过程中,确定职工伤情是否稳定是一个关键步骤。这通常涉及医疗专家的评估,他们会根据职工的治疗记录、康复进展以及身体功能的恢复情况来做出判断。只有当伤情相对稳定,且确实因工作原因造成残疾,并对未来工作、生活产生影响时,才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这一过程遵循《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确保鉴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 在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中,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为一级,最轻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则分为三个等级: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和部分不能自理。这些等级的划分基于医疗专家的评估,并遵循《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以确保鉴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 如果工伤职工对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有异议,可以依法申请再次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或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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