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家孩子今年十四周岁,今年在私立学校复读初三,由于种种原因想想更改名字,可是去了派出所人家说必须先去学校更改学籍名字才能到派出所改,后又去县教育局问了人家又说这个复读生的学籍不能动不能提取不能更改,必须到了高中才可以改学籍然后再去派出所更改,我实在是没办法了,所以想请教一下贵律师这事该怎么做才能帮我家孩子改了名字呢。我家是山西省长子县的

2019-07-18 10:00:1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公司变更名称后,应由变更后的公司承担变更前的公司的所有法律责任,所以,如果职工是公司变更前发生工伤的,在公司变更后,变更后的公司仍应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向工伤职工承担工伤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 我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8 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由此看,我国法律也规定了成年人也可以依法更改姓名,而不区分是否是成年人。所以,成年人申请依法更改姓名被拒绝,或者限制姓名所引用的文字,从法理上来说,都是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权,公民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合法的姓名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