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分户的手续,我们是农村户口,我们家是一个大家庭,一个户口本上有9口人,有两个老人,两个儿子都成家了,都有孩子,我们是老大我们有两个小孩,我想把户口分开怎么办?

2019-07-18 10:10:3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农村宅基地以户为单位,一户一宅,在父母健在的情况下,子女不能享受产权(家庭成员协商约定只对内部有效),父母百年后,如果宅基地上有房产的,子女都可以继承,如果只有宅基地,不能继承。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虽然不是土地的所有权,但属于跟财产相关的权利。
    其继承与其它财产的继承权是相同的。只要承包期未满,只要继承人属于农业人口,就可以继承。不管是否分户头,都不影响继承。
  •   户口本分户,需要一定的条件,如结婚、离婚、已成年且有稳定住所,能独立生活等。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分户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
    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 符合条件的可以去户口所在的辖区派出所办理户口分户。
    共用一本《居民户口簿》的大家庭要求分户的,凭本人申请(应具备已婚成年人、单独起火做饭、共居一处等条件)、《结婚证》、《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或行政村、乡(镇)证明、居民身份证,办理分户手续。
    要求单独立户的,凭本人申请、《房屋产权证》、居民身份证,办理立户手续。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8条、第10条、第14条的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本身属于集体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鉴于你的户口已经不在当地,因此对于宅基地你是无权参与分配,但如果宅基地上存在你父母所盖的房屋,则你可以按照你父母的遗嘱或者《继承法》的规定依法继承其中的份额;因为我们国家的属于家庭承包,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因此,鉴于你的户口已经不在当地农村,你对于承包权是无权分割,但对于承包的收益,在你父母过世后你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继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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