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钱购买的房子,写了女儿的名字,女婿有共有房屋权,怎样避免女婿享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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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避免女婿享有房屋权利,需明确出资为对女儿个人的赠与。根据《民法典》及相关解释,结婚前父母购置房屋出资,视为对子女个人的赠与,除非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结婚后购置的,无特别约定则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如不及时处理,可能导致女婿享有房屋共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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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女婿享有房屋权利,可选择明确赠与协议或进行房产登记调整。赠与协议可明确出资为对女儿个人的赠与,房产登记调整则可将房屋登记在女儿个人名下。具体选择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综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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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房屋归属,避免共有权纠纷。若婚前购置,签订赠与协议明确为对女儿个人赠与;若婚后购置,可考虑调整房产登记或签订协议约定房屋归属。操作时应咨询专业律师,确保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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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