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经甲方、乙方协商约定乙方每个月可以在不影响女儿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探望女儿

子女抚养
2024-06-20 07:0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探望权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享有的法定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探望权的具体行使方式、时间应由当事人双方协议确定。若协议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但探望权的行使应以子女利益为中心,确保不影响其生活、受教育等。若探望明显影响孩子成长健康,或孩子明确表示不愿被探望,可向法院申请暂时中止探望权。
  • 如果双方就探望权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寻求法院的帮助。首先,尝试通过调解等方式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子女的最佳利益原则进行判决,确定探望的方式和时间。
  • 探望权被中止后,若中止的事由消失,即不再影响子女的身心健康或子女愿意被探望,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探望权。法院会审查相关情况,若确认恢复探望权不会对子女造成不利影响,会依法恢复被中止的探望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