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贷合同中,写明物业费由租客交!租客可以拒交吗?
-
租客一般不能拒交物业费。根据《民法典》规定,租客应按约定支付物业费。如果因第三人主张权利或不可归责于租客的事由导致不能使用租赁物,租客可以请求少交或不交,但需要及时通知出租人,否则可能面临出租人请求支付或解除合同的风险。
-
租客通常应当按约支付物业费。若遇特殊情况,可与出租人协商少交或缓交,必要时可寻求法律援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选择最合适的处理方式。
-
租客应依约交物业费。如遇第三人主张权利,及时通知出租人,协商少交或不交。如因不可归责于己方的事由导致租赁物毁损,可请求减免物业费。出租人不同意可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