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跟物业租的房子分租一半给别人经营,结果他经营不善拖欠我4个月房租与水电,还不允许我们收回,说先欠着等转让后不少一分会付房租,有什么有效的办法吗

2019-07-19 07:51:5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小产权、乡产权只是当地政府用宅基地盖起的房子,没有真正的产权,不受国家法律保护,不具有房屋的所有、转让、处分、收益等权利,其中最为关键的是,且不能办理房屋相关的产权过户手续。即使作为完全的自住房屋,没有房产证就意味着,购房人不是合法产权人,法律无法为其进行合法的权益保障。

  • 1、房东与租客之间存在房屋租赁合同关系,双方应当按约定律合同义务。
    2、承租方未按约支付房租,属于违约行为,出租房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要求承租方支付所欠房租,若约定违约金还可以主张违约金。
    3、出租人在承租人未按期支付房租且已经过合理催告期的情况下,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关系。
    4、承租人跑路或无法联系,出租人仍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公告可以缺席判决,待判决生效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拖欠房租属于违反约定的行为,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应当支付拖欠的房租、赔偿出租方由此遭受的损失。如果拖欠房租的行为恶劣、导致租房协议不能履行的,出租方还可依法解除租房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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