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以相关领导人的主观理由能否跟员工不续签。人力给出的解释是,机构的负责人和分管领导通过对我的工作观察,认为我工作态度不积极。 2.员工没有重大过失,并且正常上班打卡,没有旷工行为,到期是否可以和员工不续签? 3.人力对于补偿给出的解释是,提前一个月零几天通知我将到期不续签,不需要给出N+1的补偿,是否合法? 4.在合同签订之时,我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是校招新员工的岗位,但是在工作期间,领导将我进行调岗,并在调岗后给我下达相关任务(总行对校招新员工不进行任务考核),对所下任务我无法完成,导致我心情郁闷,领导以此为由说我工作态度不积极,下达任务无法完成,不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6-27 00:34: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不能以领导主观判断为由不与员工续签。依据《劳动合同法》,除非员工有重大过失或违反合同规定,否则用人单位不续签应支付经济补偿。不续签且不及时支付补偿可能导致劳动仲裁或法律纠纷。
  • 常见处理方式包括协商续签、支付经济补偿后不续签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选择哪种方式应考虑员工意愿、合同条款及法律法规,避免违法行为。
  • 1. 若双方同意,可协商续签合同。
    2. 若公司不续签,应支付经济补偿,标准通常为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
    3. 如存在争议,可通过劳动仲裁或法律诉讼解决。员工应保留相关证据,如工作记录、通知书等,以维护自身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