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75年的,2005年在一家公司上班2015年辞职,期间没有缴纳社保,请问我可以要求第一家公司补缴社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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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补缴社保。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为员工缴纳社保。如未缴纳,可与单位协商补缴,或通过劳动仲裁、法院诉讼等方式维权。如不及时处理,可能影响个人社保权益,如养老金领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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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处理方式有:1. 与单位协商补缴;2. 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请劳动仲裁;3. 法院诉讼。选择哪种方式取决于与单位的沟通结果及你的维权成本和时间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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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具体操作:1. 与单位协商,提出补缴社保要求;2. 若协商无果,收集工作和欠缴社保证据;3. 向劳动监察部门提起劳动仲裁;4. 如仲裁不满意,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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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