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夫妻共同买房主贷是男方因为现闹离婚他房贷不还了,女方会随着他进入失信黑名单吗

离婚
2019-07-19 14:40:2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后共同贷款购房的,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婚姻法》解释三对此进行了统一规定,其第十条这样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1.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你卖房还款部分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如有证据可以要求返还。
    2.生育问题,不能主张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 第九条 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对于共同买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购房者双方应当约定好房屋的共有形式,所有者可以选择共有形式,如果是选择共同共有,则双方享有的权益相同;如果按份共有,则需要提前分割,并在房产证上载明。另外还有一些比较特殊的情况也是要注意一下的。
  • 如果双方均要求小孩的抚养权,法院会征询小孩的意见,没有和小孩生活的一方支付小孩的抚育费,抚育费一般支付至子女十八周岁。 至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子,法院可能会照顾抚养小孩的一方,如果房屋判归一方所有,则分得房子的一方应支付给另一方房屋现价的一半或折抵小孩的抚育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