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一个农业户口的教师。今年村里土地确权,可我的土地在我刚结婚后就被乡里的土政策强行收回去了,当时我还是一个挣着微薄工资的民办教师,失掉土地后的我在娘家无助可怜的生活着。多年后,通过努力,我成为一名有着农业户口的公办教师。前些日子,我乡的出嫁女联名上访,乡里出台文件。要求各村委会尽快为她们归还土地。在这种情况下,我找乡里的相关负责人要求进行土地确实让人,可她说我是老师,不能确权,我说我的户口是农业户,可以确权,她又说,我没有二轮土地承包合同,我的土地早就抽了,我能有合同吗!她又说,即便你有合同有地,也不能动给你确权,因为你是公职人员。她的说法对吗?你们是懂法的,我恳请给我解答一下。谢谢!

2018-08-17 18:43: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注意事项:  
    1、发包方、承包方  发包方的确定因农村土地所有权不同而不同。具体分三种情况:  
    (1)依法属于村集体共同所有的土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 
    (2)依法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所有的土地,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发包。  
    (3)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如果由村集体使用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发包,发包方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如果由村民小组使用则由村民小组发包,发包方是村民小组。 
    2、土地承包的种类分两类,一为集体土地,二为国有土地,但国有土地承包的前提条件是,该国有土地必须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即国有土地必须同时具备该土地由农民集体使用并且该土地用于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时才允许承包。  
    3、土地承包方式主要分两类,第一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承包的土地主要为耕地、林地、草地;第二为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承包的土地主要为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  
    4、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5、承包方义务  
    (1)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 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要注意什么  
    一、土地纠纷必须处理到位,严禁回避矛盾。在土地承包纠纷未彻底处理前,存在土地承包纠纷的村民小组的所有农户都不能签订合同,以免堵死土地承包纠纷调处的空间。  
    二、签订合同必须阳光操作,严禁闭门造车。凡是农户耕地台帐登记没有入户核实并经农户签字确认的村组,签订合同要一律登门入户。  
    三、农户签字必须真实可靠,严禁随意代签。在签订合同过程中,要充分宣传依法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政策,尊重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使农户签字代表农户的真实意愿。  
    四、合同填写必须整洁规范,严禁自作主张。下列内容必须统一规范:  
    1、合同封面上的“合同编号”和“鉴证编号”为同一编号;  
    2、“承包方代表姓名”要与身份证一致;  
    3、“承包土地人口”为农户现有人口;  
    4、“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与“承包方代表关系”要明确;  
    5、“承包期限”起始日期为签订合同的现时日期;  
    6、“承包方签章”如无私章的,应由承包方签名并按手印确认;  
    7、“承包土地地块情况”长、宽可以不填,面积一定要填,地块“田界”必须准确具体,台账登记不准确具体的应予纠正;  
    8、“地块地类”只分水田、旱地两类;  
    9、“承包地附着物情况”要实事求是,不能漏填错填;  
    10、“鉴证机关签章”必须在对签订合同进行认真审查后进行,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不能签章。
  • 第二轮土地承包换证范围
    (一)二轮土地承包后,签订了承包合同书、发放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要据实换发经营权证;签订了承包合同而未发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要补发经营权证书。
    (二)对二轮土地承包合同签订不规范的,在完善承包合同基础上,据实换补发经营权证;第二轮土地承包原始清册保存完好的,以清册为依据;原始清册丢失的,要认真调查核实并取得承包户的认可后据实发证。
    (三)对于二轮土地承包完成后因子女分户、离婚等原因将承包土地作为财产进行分割的,在核清面积、重新签订合同后,补发经营权证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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