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公司工作了13年的辞职有没有补偿?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7-02 20:2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除此之外的劳动者主动辞职的情形,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就有补偿;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没有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员工无过错的情况被辞退,可以要求经济补偿,而有过错被辞退的,不能主张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