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人寿保险合同上的38字风险通知是销售人员复制签署的投保人名称,投保人签署的保险合同是投保人自己签署的名称,这样的合同有效吗?我想起诉保险公司退还我的本息人寿保险合同上的38字风险通知是销售人员复制签署的投保人名称,投保人签署的保险合同是投保人自己签署的合同有效吗?

保险合同
2024-07-03 06:10: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是有效的。根据《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 保险合同的效力必须满足这些条件才具备有效性:1、合同双方必须有着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2、合同里约定的内容必须表达明确真实;3、合同约定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并且不能够危害公共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第9条有相关条文,在签订合同时,当事双方都要有一定的缔结协约的能力,并且合同上的表述必须明确且真实,还不能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危害公共利益。保险合同的效力是指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所签订的保险合同是否具有法定的有效性。
  • 认定保险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认定保险公司和买保险的人签的合同具不具有被法律所承认的有效性。根据法律规定,保险合同的效力必须满足这些条件才具备有效性:1、合同双方必须有着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2、合同里约定的内容必须表达明确真实;3、合同约定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并且不能够危害公共利益。《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