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二手房卖主,中介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高评高贷,贷款已经批下来了,叫我签买卖合同才知道,合同上也注明了真实房价,也注明了因评估价而贷的高的贷款,和贷款到账我需要退买方的金额,我需要承担责任吗?我可以违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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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作为二手房卖主,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中介进行了高评高贷,若贷款已批且合同明确了真实房价和高贷情况,您不一定需要承担责任。但具体情况需结合合同条款和法律规定判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若因一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对方可要求解除合同及赔偿。若不及时处理可能的合同违规或误解,可能会导致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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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您的情况,常见的法律处理方式包括:1)与买方协商修改合同;2)如存在欺诈或误导,可寻求法律救济;3)根据合同约定,考虑是否解除合同。选择哪种方式应基于合同条款、双方协商情况以及对潜在法律风险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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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不一定需要承担责任,但应仔细审查合同条款。如合同中有不利条款,可与买方协商修改。若协商不成,且认为中介存在欺诈行为,可寻求法律帮助。同时,根据《最高法解释》,若因买方或中介原因导致合同问题,您可要求解除合同及赔偿。务必咨询专业律师,确保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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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