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父母出资买房,但购买合同和支付票据是儿子的名字,现在儿子离婚了,房子是否是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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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问题属于婚姻法有关夫妻共同财产问题。按照婚姻法第十六条规定,如果一方父母出资购房赠与你们夫妻,那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明确是赠给其中一方的,那就属于个人财产。所以,还是要看当时是怎么说的,如果没明确说赠给其中一方,那就应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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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具体情况发具体分析,如果婚前双方都出资了买房,登记在两人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双方婚前的首付和还贷部分归一个人所有,房子就属于个人,婚后还贷部分可视做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两人一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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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