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电子邮件给我的直系领导发了一封辞职信,但我们从来没有告诉人力资源部,30天后,因为我没有完成交接,我没有办理离职手续。30天后我该怎么办,因为我没有完成交接,没有办理离职手续,我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7-04 07:1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辞职不批可以报警,但是报警一般解决不了问题。建议提前30天书面向单位提出离职申请,完成工作交接。如果30天后公司还不让走,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维权或者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你好,可以到劳动局投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