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男朋和他父母共同出资20万作为首付,再以男朋友名义借贷银行买了房子还房贷,我说要结婚一起还房贷可以,但要加我的名字,男朋友说房子抵押给银行加不到名字,那有什么其他方法?可以写一份婚前协议,男女双方占额多少,拿去公证处公证这是有效的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7-04 16:5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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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婚前贷款购买的房屋,在婚后想要加名视为共同财产,除非双方有明确的书面约定。若未对财产归属进行明确约定,可能在离婚时引发财产分割纠纷。建议双方就此问题深入沟通,明确彼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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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婚前买房的情境,如果女方已出资,建议在协议中写清双方名字并保存相关出资证明。处理方式包括明确赠与双方和签订婚前财产协议规定房产份额。选择方法应基于双方互信和实际情况,以维护双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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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你的情况,建议男女双方签订详细的婚前协议。协议内容包括:1. 注明女方出资20万作为首付;2. 约定房屋归属及分割方式;3. 如有贷款,明确还款责任;4. 双方签字并前往公证处进行公证。若婚后需加名,需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这样的协议能够明确双方权益,避免未来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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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