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想问一下孤儿院哪里有健康的孩子可以领养,真想领养一个两周以下健康的小女孩。

收养
2024-07-04 16:5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去孤儿院领养孩子的,需要满足法定条件。当事人选择去孤儿院领养孩子的,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当事人没有在法律上没有孩子或者只有一名孩子的;2、当事人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3、当事人没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疾病的;4、当事人没有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5、当事人的法定年龄已经满三十周岁的。法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 想要收养一个女孩的程序为: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及有关材料后,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应当办理收养登记,并发给收养证书。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向当事人说明理由。收养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登记前公告寻找其生父母;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弃婴、儿童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无法找到弃婴、儿童。公告期限不计入登记期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 可详询下民政部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