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5月12号和房东签的租房合同,双方约定5月20号交接,到规定时间,房东那边一直没给房子我,20号房东说房子不租退钱给我,中间沟通好多次,最后,6月2号的时候退了我一半的租金,剩下的一半说6月底给我,剩下一半,打了欠条,说是6月30号给我,今天和房东联系,房东又说等7月底之前给我,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这边该采取什么措施

房屋租赁
2024-07-05 05:5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东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并拖欠退款,您有权要求房东履行合同或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按约定履行。如房东继续拖欠,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否则可能面临财产损失。
  • 针对房东的违约行为,您可以选择协商、调解或起诉等处理方式。若房东有还款意愿,可协商延期或分期还款;如协商无果,可寻求法律援助或向法院起诉,要求房东履行合同或赔偿损失。选择处理方式时应考虑时间、成本和效果。
  • 对房东违约,可采取以下措施:1.与房东协商,明确退款时间和金额;2.协商无果,可向相关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3.收集证据,如合同、沟通记录等,向法院起诉房东。注意保留证据,以便维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