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16岁就被打了,对方赔偿的精神损失费都被我父母拿走了,能不能回来?请各位律师回答。跪求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7-05 08: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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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被打了可以用以下两种方式要赔偿:1、协商与和解:双方可自行协商或在其他第三方的调解、斡旋下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2、向法院起诉: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行为地、被告所在地等相关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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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具体责任和证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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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