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请问一下,我想和我老公离婚。我想请问一下,我想和我老公离婚他不同意,我们有个儿子,我还想要儿子。

离婚
2018-08-18 06:17: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1、法院调解
    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件时,首先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2、法院判决
    法院经过调解后发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时,法院就可以作出准予当事人离婚的判决。

    二、单方如何起诉离婚
    单方起诉离婚,直接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法院立案后,在15日内通知审理时间。
    需要注意的是,婚后如果女方在怀孕和哺乳期间,法院是不受理男方提起的离婚诉讼的。
  • 夫妻一方有婚外情,另一方 可以提出离婚。
    离婚有两种途径 一种是协议离婚,协商签订离婚协议后,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即可。办理离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即在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另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 诉讼离婚主要涉及财产的分割及孩子抚养权的归属。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或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准备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去立案即可。起诉离婚需要递交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及财产清单
  • 关于离婚:在我国要想离婚的有且只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如果您提出离婚而对方也同意离婚,并且你们双方对于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三个方面都达成一致的,你们可以签订离婚协议书,并且共同到夫妻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领取离婚证。关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按照您和对方在协议中的约定执行。如果您提出离婚但是对方不同意离婚或者虽然同意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或者是财产分割不满意的,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和财产分割做出判决。但是并不是所有起诉到法院的案件法院都会判决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性。法定的离婚事由包括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果不存在法定离婚事由的,那么法院可能并不会判决离婚。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双方可以达成一致意见的话根据双方的约定履行,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话,法院一般会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综合双方的情况予以判决。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亲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亲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孩子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孩子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孩子确无法随母亲生活的。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孩子,父亲和母亲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孩子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孩子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孩子,而另一方有其他孩子的;
    (4)孩子随其生活,对孩子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孩子共同生活的。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