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准备买农村一处住房???但是过户时要求过户费另算???过户费给的收据是自愿捐赠???钱给了??但还没过户???现在不想要了???给的定金和过户费能要回来吗???不是同村的居民???但是是同省的居民

2019-07-21 15:30:3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农村房产证过户费用:
    (一)农村房屋过户费用 土地税费:(属出让地的, 转让方免征
    1、
    2、
    3、4项)转让方:
    1.征地管理费:
    0.75元/平方米
    2.出让金:a.住宅用地:a.国有:189元/平方米(城区)45元/平方米(镇区、西区沙朗及南区105国道以南)b.集体:69元/平方米(城区,本村村民)30元/平方米(镇区、西区沙朗及南区105国道以南,本村村民)b.商住、商业、经营性办公用地:234元/平方米(城区)45元/平方米(镇区、西区沙朗及南区105国道以南)c.工业用地:39元/平方米(城区)15元/平方米(镇区、西区沙朗及南区105国道以南)
    3.补出让契税:基准地价×土地面积×3%(由市财政局契税征收窗口核收)
    4.土地出让合同印花税:出让金×
    0.05%受让方:
    1.工本费:国有土地使用证20元/本
    2.印花税:5元
    3.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a.党政机关:2000平方米以下200元/宗,每超500平方米加25元/宗,最高不超700元。b.企业:1000平方米以下100元/宗,每超500平方米加40元/宗,最高不超40000元。c.事业单位:5000平方米以下300元/宗,每超500平方米加25元/宗,最高不超10000元。d.城镇居民:100平方米以下13元/宗,每超50平方米加5元/宗,最高不超30元。e.农村居民生活用地: 200平方米以下5元,200平方米以上10元。
    (二)房产税费:转让方:
    1.土地增值税:按
    0.7%预征,不按预征的,请到地税部门申请核准。
    2.营业税:5%城市建设税:营业税×7%(镇区、南区5%)教育费附加:营业税×3%
    3.堤围防护费:
    0.1%(详见注释③)
    4.个人所得税:按3%预征,不按预征的,请到地税部门申请核准。 (个人自用住房5年以上免)
    5.企业所得税:3%(采用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办法)
    6.合同印花税:合同金额×
    0.05% (个人住房免征)
    7.交易手续费:3元/平方米
    8.出售以标准价(
    92、86年)购买的房改房,将其增值部分(即课税价—原购买价—卖方交易税费)的20%划入卖方单位住房基金帐号。
    9.出售解困房,将其增值部分(即课税价—原购买价—卖方交易税费)按出资比例分成。
    10.出售撤改房,将所得款(即课税价—卖方交易税费)划入卖方单位住房基金帐号。
  • 法律效力上说,商品房认购书中约定定金,对于买卖双方都具有同等约束力,但是实际上购房者承担定金罚则的可能性要比开发商大得多。在认购阶段,购房者仅对房屋的大致情况有所了解,买卖双方并未就合同条款进行任何实质性磋商。而一旦进入正式合同的谈判阶段,购房者有可能会发现合同条款的内容与自己最初的设想差距甚远。在这种情况下要求购房者承诺一定与开发商签署买卖合同,显然是不公平的。

    因购房者的原因未能订立预售合同的,购房者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对开发商来说,如为追求更高的经济利益而与他人订立预售合同;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即与购房者签订预售合同;未告知购房者在支付定金前商品房已存在查封、抵押等事实,则开发商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因不可归责于开发商和购房者的事由主要有,如双方就预售合同的主要条款不能协商一致或出现不可抗力等情况,导致预售合同未能订立的,则开发商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我国法律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目前的定金纠纷主要是因为开发商的行为没有统一的规范,多数情况是先交定金、签协议,后看合同,而合同中又包含一些由开发商自己拟订的附加条款。  
    二、买房时注意定金与订金区别

    定金是指在债权债务关系中,为证明债的成立和保证债的履行,一方当事人在债务未履行之前,先行交付另一方当事人一定数额的货币。定金是债权担保的一种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订金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订”的含义是订立、预订之意。通常人们把购房合同的订金划分为预付款,意思指购房者怕看中的房子不能买到而交的预订的钱,可以理解为一种预付款行为,合同确立、履行时预付款要充抵价款,合同不成立时预付款应当返还。
  • 根据《继承法》,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房产过户与房产遗赠不冲突。房产可以办理赠与手续也可以直接过户,赠与必须通过公证。公证时,有继承权的人都要到场亲笔签名,同意由其中一人继承。凭继承公证书和房产证,到房管局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具体费用可以根据房屋价值计算一番,税费标准一般都是固定的,以当地公布的为准。
  •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应当有条件地承认。首先,农村房屋买卖体现了权利主体的意思自治,买卖双方缔结房屋买卖合同完全是出于真实、自愿的意思表示。其次,农村房屋买卖并没有与我国任何的一部法律规定的内容存在冲突。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解释,足以否认合同的有效性必须要是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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