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两个人涉嫌非法拘禁,办理取保候审批准一个,先进去的二十几天请了律师提交谅解书保出来了,后面进去十五天这个没有批准是什么原因,当时提交谅解书公安局没给接收,说交到检察院不归他们管了,是不是耽误了取保候审的机会,谅解书先提上是不是办理取保候审更容易些,现在下了逮捕令,还可以取保候审吗

刑事辩护
2019-07-22 07:01:2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按照《刑事诉讼法》第51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从规定可以看出,其范围涵盖了除可能无期徒刑、死刑外的所有犯罪,而“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又是几乎任何一个案件都可以套用的。
    涉嫌交通肇事罪也是可能取保候审的,具体还要看当事人的实际情况,要是交通肇事后存在逃逸或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那么就不能取保候审。
  • 如果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就只有给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手续,没有其他选择但是被刑事拘留之后申请批捕之前的这段时间,公安机关自己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做出是否取保候审的决定,并不是必须要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
  • 检察院批准取保候审,不需要经过公安局的签字,但公安机关作为执行机关,必须要知道。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 未满18周岁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只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就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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