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定金作为房屋预售合同的担保,预售合同签订后其自动转为房价款,这种定金应该算立约定金吗?还是哪种类型的定金

2019-07-22 14:08:5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应该明确,不明确的可以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来处理:《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了合同约定不明的处理原则: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对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 目前,房屋买卖合同效力认定的根据主要是国务院发布的《城市私房管理条例》和我国立法机关颁布的《民法通则》。  其
    一、房屋买卖合同的形式要件问题,
    亦即买卖房屋协议是口头或书面均可,还是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根据《条例》第6条第
    (二)项规定, 购买房屋办理过户登记时,“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买卖合同和契证”。显然,买卖房屋协议是以书面合同为其成立的要件。要求书面形式的要件关键是要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是诺成性合同,而非实践性合同。只要买卖房屋合同当事人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即为合同成立并是有效的条件之一,不允许当事人一方随意翻悔。这一规定为当事人因房价过高或过低等不合理、不合法原因毁约起到了有效的防范作用。  其
    二、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成立的实质法律依据问题

  • 1、如果买方没有按照认购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去签约或者卖方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买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卖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2、如果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正式签订合同,则定金在买方履约后,可抵作楼款或收回;双方履行正式合同过程中,一方违约的,适用“不予返还”或者“双倍返还”。
    3、如果双方都不存在上述第一项的违约行为,仅对预售(销售)契约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卖方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方。
    4、如果因卖方未取得预售(销售)许可证或者买方不具备购房资格而导致双方未能签订正式合同或者正式合同无效的,应按无效合同处理,卖方应将定金返还。但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另一方的利息损失或者其它损失。
    5、如果买方在正式签约时将认购书中确认的条件,如价格、房号、面积等进行修改而导致签约未成,视为卖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
    6、若卖方在认购书中表明有权在正式合同中对认购书中所列之价格、面积等有修正之权利或声明以正式为准的,应视为合同的主要条款未确定,正式合同如因此不能成立,卖方应将定金及利息返还买方。
  • 二手房定金怎么算,,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二手房定金怎么算  
    (一)二手房买卖中的定金罚则  定金是二手房买卖当事人为确保租赁合同的履行而在租赁合同成立之前交付相对方一定的价款以保证租赁合同能够正常履行。租赁合同如约签订后,定金的担保功能即完成,定金应当折抵房屋租赁价款或者由承租人收回;若承租人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若出租人不履行合同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这就是“定金罚则”。  
    (二)定金不应超过主合同价款的20%  定金应由当事人以书面形式约定,在交付定金价款后定金合同成立,且双方约定的定金不得超过主合同标准额的20%,具体到二手房买卖中,因为约定定金额时尚未签订具体的租赁合同,主合同价款的计算应该参照租赁房屋的惯常租金和约定的租赁期限计算。  
    (三)定金罚则不能与违约金、法定损害赔偿金同时适用  二手房买卖定金如何计算还要考虑的因素就是定金与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的相互关系。违约金可以分为惩罚性违约金和补偿性违约金;从《合同法》规定的违约金的性质来看,违约金既具有担保主合同义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如此,违约金与定金在性质上高度重合,根据民法“损益相抵”的基本原则,如果因一份损失而受到两份补偿显然有违公平,因此,定金与违约金不同重叠适用。  
    二、买二手房交定金要注意什么  
    1、要求出示委托协议  要求中介公司出示其与上家之间就该房屋挂牌出售的委托协议。在该协议中应当包括房屋基本状况、房价、委托期限及委托中介公司向下家收取定金的内容。  
    2、与中介公司签订书面的中介协议  该协议至少应包括房屋基本状况、房价、保留期限及定金的处理方法等约定,并一定要加盖中介公司的印章。  
    3、要求出具委托书  与中介公司签好中介协议后实际交付定金前,购房者还应要求中介公司出具上家委托中介收取定金的委托书。  
    4、要求出具定金收据  收到委托书后,在交付定金时应要求中介公司出具收取定金的收据。该收据仅有中介公司经办人员的签字不行,一定要加盖中介公司的印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