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在同一车道行驶,我骑摩托车在右后面,前面是小轿车,他突然像右转弯没打转向灯,导致我直接转到他车门上,他撞到我还没停车直接向前行驶与路边线平行,他停车之后就开始电话不知道他打给谁了,过了好久才下车别人围观的人都过来了,跟我打电话找家里人才下车,后来交警判我的主要责任,我想了解一下这个责任到底是怎么判的?

2019-07-22 16:49:1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的责任,要求如下范围的赔偿: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要做伤残鉴定)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抚慰金。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中明确了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和轻微责任。其中的完全责任,是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主要责任指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次要责任是指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轻微责任是指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但到目前为止,立法中并没有针对不同的责任程度,明确具体的数字比例供计算赔偿金额。
    在司法实践中,通常借鉴法医学“损伤参与度”的分级标准来确定过错方责任程度的。我国大部分学者认可的“损伤参与度”分级标准为:
    第一等级:死亡、后遗障碍完全是损伤所致,损伤参与度100%。
    第二等级:死亡、后遗障碍是损伤和既往疾病共同所致,但损伤是主要因素,损伤参与度为75%。
    第三等级:死亡、后遗障碍是损伤和疾病共同作用的结果,二者作用程度等同,损伤参与度50%。
    第四等级:死亡、后遗障碍是损伤和疾病共同所致的结果,但疾病是主要因素,损伤参与度25%。
    第五等级:死亡、后遗障碍完全是由疾病导致的结果。损伤作用可以排外。损伤参与度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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