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7个月前,上班途中意外摔伤手腕粉碎性骨折,公司人事回复不属于工伤认定范畴。让我自行社保意外报销处理是否合理?

2019-07-22 20:18: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工伤保险报销流程及范围】   

    一、发生工伤24小时内要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工伤报告表。  

    二、发生工伤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科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三、工伤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 工伤认定决定书(过行政复议期后、发票原件(本人签字)、 费用明细、住院病历、门诊病历要求原件、复印件 、工伤待遇审批表、工伤职工如果放弃伤残等级鉴定、需本人书写放弃伤残等级鉴定声明。
  • 发生意外摔伤,社会保险是否可以保险主要看以下两点
    1、如果是工作时间发生的,可以申报工伤,基本上可以全额报销,还可以有带薪休息
    2、如果不是工作期间摔伤,可以走职工医疗保险

  • 1、
    经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60日内(特殊情款可以延长30日)做出工伤认定结论通知并告知单位和个人。
    2、
    对不能提供劳动关系货事实劳动关系证明的,告知申请人提起劳动仲裁以确定劳动关系,仲裁时间不累计在受理的规定时间内。
    3、
    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要告知申请人。
    4、
    对认定为工伤的发工伤证。
  • 如果认定了工伤,就应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伤残一次性补助。
      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和单位共同承担,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 全部单位承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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