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亳州XX农村老家拆迁,妹妹36岁未婚,我父母一个户口本,老家有她的地,两个孩子,现孩子户口在男方家,拆迁她有没有补偿?该怎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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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是可以享受该待遇的:
1、只要当事人及子女的户口还在当地的,并且是当地的农业户口人员的,就属于该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
2、原则上来说,就可以享受该村的集体利益分配及其他利益分配;否则当事人可以聘请专业人士维权。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定办法》的规定: 第四条普通成员是指拥有土地共有权、保留型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管理与处置的参与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项完整权利,承担完全义务的农村居民。 保留型土地使用权指除承包地经营权外,已实际取得和保留的宅基地、林盘地、自留地等土地使用权。 本办法所称普通成员等同与其他法律法规所称的农村集体组织成员。 第五条特殊成员是指拥有土地共有权、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完整权利的一项及其以上,并承担相应义务的公民。 第六条下列人员确定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 由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繁衍,并在该集体经济组织共有的土地上生产、生活的后代; 与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形成法定初次婚姻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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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育婴儿申报户口
(一)《出生医学证明》上父母登记齐全的凭: ①《出生医学证明》; ②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 经管段民警调查核实后,随父或随母登记落户。
(二)对《出生医学证明》上只有父母一方登记的凭: ①《出生医学证明》; ②父母一方《居民户口簿》; 经管段民警调查核实后办理。
(三)《出生医学证明》上没有明确母亲或父亲,要求随未明确的父亲或母亲申报出生登记的: ①凭有权部门出具的《亲子鉴定证书》; ②父亲或母亲《居民户口簿》; 经管段民警调查核实后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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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农村房屋拆迁赔偿是以户为单位,结合户内符合分配人员的总数,来综合赔偿的:
1,农村拆迁的,会有相应的补偿标准,应以当地的拆迁补偿标准为准;
2,外嫁女以及外嫁女的孩子能否享受到娘家村的拆迁补偿,要看当事人娘家村的村规民约的规定;
3,一般来说,外嫁女及外嫁女的子女是不能参考娘家村的利益分配的(不管户口有没有外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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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