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老公在物流公司开车,前几天老板叫在一份空白劳动合同上签名,签的合同时间是半年,不给缴劳动保险,常常每天开10多个小时的车。请问这份合同合法吗?如果申诉劳动部门,权益能得到保障吗?谢谢!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7-23 17:26:4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小心签了“空白劳动合同”。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看清楚、问明白。最好应该认真学习和了解一些劳动法律和法规方面的知识。例如,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空白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上有相关内容,但也在一些内容上保留了空白处的合同。有不少用人单位,为了应付劳动部门的检查,勉强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保留空白处,可以根据单位的意愿随时更改,比如在岗位一栏,本来应聘的是A岗,在合同期内,被随意调至B岗,更有甚者,本来口头协议的劳动合同期限是3年,在合同上私下改成2年或1年,这都会为劳动者维权埋下隐患。
      小心“空白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以前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尤其重视格式化劳动合同中需要特别约定的空白填写部分,注意不在有空白格的劳动合同上签字,自己坚持保留一份劳动合同原件。
    如果出现维权困难的情况,注意收集能证明双方劳动关系证据,如工作证件、工牌、社保、工作服、工作往来邮件、证人证言及电话录音等。   在此,提醒劳动者千万不要在不规范的合同上签字,以免被不法用人单位利用,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同时也具有法律强制力,由此形成的各项权利义务双方必须承担。
    因此,劳动者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查看合同文本内容是否完整,起止日期是否明确等,如果草率地在空白的劳动合同上签字,可能会不慎中招。
  • 劳动合同就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一种协议书,可以在其中约定商业秘密的内容。按照规定,可以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或该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时间内(不超过6个月),调整其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也可以约定用人单位对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规定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超过3年),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但用人单位应当给予该职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
  •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以单位不缴纳社保理由随时通知单位辞职,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金n单位补贴不实际缴纳社保的做法违法的nn《劳动合同法》n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n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n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n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n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n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n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n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n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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