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给农村父母盖房养老,我是城市户口的出嫁女儿,怎样继承父母农村房产,需要什么手续呢?

2019-07-23 19:39:0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无权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产可以继承,发生继承纠纷,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解决。 农村房屋是农民私有财产,按照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宅基地属农民集体所有,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可由继承人继续使用。
      农村房屋的继承问题。依据《继承法》第五条、第十条规定: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嘱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 父母去世后,遗产由其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出嫁的女儿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
    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具体应与父母协商,登记在父母名下的房产属于父母的财产,协商一致的,即可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确定要购买的房屋后,买方需要与卖方协商、签定合同。在合同中应根据您与卖方协商的内容,详细、清楚地写明买卖双方及有关第三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付款方式、办理产权过户的时间、房屋交付的时间和方法以及安全交易条款,合同中还应明确规定对于违约行为所应承担的责任和发生纠纷后的法律解决途径。由中介公司代理买卖的,买卖双方还应与中介公司签定居间担保合同,并明确中介方应承担的居间担保责任以及中介方在交易过程中应提供的服务内容。该合同在房产交易中心和中介处均可免费领取。在签订合同之后,需申请办理银行按揭贷款的应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前办理银行的申请贷款手续。银行会对交易房产进行评估,以衡定可放贷金额。在银行确定放贷金额并与买方签订合同之后,购房者根据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房价缴纳相应的税费(评估公司可在房产交易中心二楼国税窗口抽签选定),缴税后,买方和房主到房交易中心一楼办理过户事宜,并办理房产证。之后到二楼土管部门办理土地证。领证后,到银行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完毕后银行接收资料录入及发放按揭贷款。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房管所根据房产档案资料核实房屋产权状态是否清晰,在房屋产权状态清晰的情况下,房管所受理办证申请,受理后30个工作日内出证。在进行二手房交易时,需要检查中介的证件、房屋产权属性等方面内容。在办理房产交易手续时,可以向鄞州区住建局房产交易中心等相关部门进行咨询。附:二手房交易的当事人双方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卖方需提供的材料:
    1、产权人身份证(非户籍人士还应提供暂住证)
    2、户口本
    3、房屋所有权证
    4、原购房发票(复印件)、原购房合同
    5、共有产权人声明
    6、结婚证复印件
    7、产权人印章
    8、土地使用权证
    9、已购公有住房、成本价购房、优惠价购房、央产房、经济适用房等房产,出售转让时还应提供相关的审批和申请手续。
  • 房屋买卖要先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可买到),在合同里面都写明你们双方的约定,比如怎么付款,分几次付款,一般都是签了买卖合同首付给他3成,然后去房地产交易中心过户,过户当日付6成,等你拿到产证后给他最后的1成。
    过户的手续不复杂,只要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税费缴纳凭证、合同还有房产证,就可以去过户了。
    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一定都要到场,要签字的,如一方不去的话要去公证处作委托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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